联盟秘书处为联盟的执行服务机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代为行使管理职能。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在联盟单位超过三家的省市和地区,经当地联盟单位联合建议和联盟理事会同意,可以在当地设立秘书处分处,协助秘书处在当地范围内开展工作。
联盟秘书处主要的工作职责如下:
1) 执行联盟理事会决议;
2) 执行联盟协议和各项管理制度;
3) 组织筹备联盟各类会议和活动;
4) 编制联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财务预、决算报告,并向理事会做工作报告;
5) 负责年度经费预算的执行;
6) 负责联盟项目的协调和管理;
7) 负责联盟成员的管理,受理加入申请,对加入成员资格进行审定后报理事会审议批准;
8) 负责组织联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9) 领导联盟秘书处下属各机构的工作;
10) 决定联盟秘书处下属各机构主要负责人;
11) 依据联盟有关管理制度,提议除名违规联盟成员及受理联盟成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12) 落实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盟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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