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魏利军带队,天津市、浙江省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的应急管理部督导核查第八组,赴辽宁省、上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核查。
11月7日至11月19日,核查组对辽宁省、上海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进行了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核查,共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19家,发现问题隐患181项,其中事故隐患127项(含重大隐患2项),火灾隐患54项(含4项突出的消防问题隐患),交办地方依法责令限期整改19家。
核查组一行通过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线上抽查了30家企业,共发现问题27项,主要有企业对数据录入流程不了解导致未按整改时限录入整改情况、同一重大危险源存在多处同一类型隐患而重复录入等。核查组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深入现场实地检查等方式,现场抽查了19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发现隐患排查整治、安全设施配备和管理、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及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共计180余项问题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导组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被督导省份提出9个方面的工作建议。